警不能以警,察不能以察 发布于 2014年7月11日| 更新于 2018年6月27日| 分类于 一清二白| 标签 公何得以公、安何得以安、察不能以察、警不能以警| 0 警不能以警,察不能以察;公何得以公,安何得以安。——闻各处暴恐事件而感之。分享到:打印电子邮件TwitterFacebookLinkedIn 本文作者: 北门清燕 本文链接: https://www.bmqy.net/1554.html 版权声明: 本博客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,均采用 CC BY-NC-SA 3.0 许可协议。